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陕高教宣办[2017]4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各单位要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推选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社团组织)和个人,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12:00前,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至宣传部校园文化科杨醒思处。
二、按照文件要求,学校在各单位、各院系推选上报的基础上,经组织评选、公示,择优上报一个“雷锋活动示范点”或“岗位学雷锋标兵”。
特此通知。
附:《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