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
网络文化节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中央网信办、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的通知》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报名、推选工作,并按要求将推选结果于2017年6月25日前报至党委宣传部综合科刘有锋处(电子版发至OA或yadxxcb@163.com)。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