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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高岩同志荣获“2023年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称号

编辑:浏览数:发布时间:2024-01-28

作者:阮艳军       核稿:雷


本网讯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名单的通知》,我校人事处副处长、派驻宜川县丹州街道王湾村第一书记高岩同志荣获“2023年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称号。

据悉,按照中省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发挥领军人才在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了2023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树工作,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地市初评、专家评估、网上公示及组织考察等程序,确定我校人事处高岩等10人为“2023年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

大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是为了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行业规则、管理经验丰富、富有行业精神的领军人才,其目的是打造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发现、培养、推荐一批优秀人才担当行业领军人才重任。

近年来,人事处获得延安市先进集体等荣誉,高岩同志被评为“陕西省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先进工作者”,此次荣获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充分显示了我校在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成绩,体现了对我校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