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关于开展2023年校园新媒体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编辑:浏览数:发布时间:2023-03-21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阵地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新媒体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现就开展新媒体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学院、各单位注册的微信、微博、今日头条、B站、小红书、QQ空间、抖音、视频号、快手、百家号等各类新媒体账号平台的基本信息(账号中含有“延安大学”、“YADX”或学校简称,含有部门或学院名称,含有学生社团名称的各类新媒体账号)。

二、工作要求

1.报送时间:即日起至324日。

2.报送方式:由各学院、各单位指定专人,按要求填写延安市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延安市政务新媒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附件2),将word电子表、扫描件(PDF格式)、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宣传部808办公室。

3.填表说明:备案账号仅针对一级和二级平台,班级和个人账号不在报送范围,每个平台账号填写一张表。附件1中开设单位意见填写属实加盖学院党委公章(部门公章);附件2经学院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本单位所管理的各类新媒体,因未按要求登记备案导致本单位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舆论导向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联系人:张咪咪    联系电话:15191176194

特此通知。




附件:1. 延安市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2. 延安市政务新媒体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