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校园材料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

编辑:浏览数:发布时间:2020-09-03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委文明办检查组对我校创建全国文明校园材料检查和我校自查结果,我校在测评细则支撑材料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的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材料专项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材料审核的重要意义

材料审核作为创建全国文明校园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我校在创建周期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志。2020年6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印发了新的《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作为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评选标准,这对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材料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标对表、认真研读测评细则,对6项一级指标、37项二级指标、190项测评标准、4项特色指标,逐项逐条逐点分析,对应到学校下达到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查漏补缺,在已有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增补,达到国家验收组的标准。

二、督导检查对材料审核提出的问题

一是系统性不够,部分院系、单位上报的材料准确性、支撑性不够;部分材料没有连续性,在时间上有断档的现象;部分特色材料展示不充分。二是规范性不够,上报材料的字体、样式、装订格式没有做到统一。三是常态化收集整理不够,各单位没有将当年的任务材料逐年归档,持续增补。

三、整改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材料专项整改,丰富材料内容,规范材料格式,细化材料目录,做到精准支撑《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6)中的各项指标,为国家验收组的查看做好准备。

(二)工作任务

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审核现有材料,梳理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精细补充材料、审核提交材料,进行督查督办,重新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整改时间   9月3日——9月18日

四、材料规范

(一)材料报送要求

1.制度文件类材料,属完成工作的需提交原文件;属正在推进的工作需提交落实过程中的支撑材料;属部门内部管理规定类(如阵地建设中图书馆、教室、宿舍等场所管理制度)的需提供详细内容;属正在启动的工作,需提供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或讨论稿材料,落款处要盖有本单位公章。

2.实践活动类材料需有300字左右简要文字说明,并附1-3张反映现场活动的图片。

3.特殊格式材料(规划方案、设计方案、检查记录、审批记录、获奖牌匾证书等)需报材料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二)材料印制要求

1.字体字号:大标题统一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统一用三号仿宋_GB2312体。

2.印刷:双面打印,要求版面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五、组织保障

成立材料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解文元

副组长:王江华 杨醒思

负责统筹安排材料收交的各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对《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进行解释等工作。

(一)督导检查组

学校抽调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督导检查组,主要负责对测评细则相关材料的督导、指导、检查等工作。

(二)材料审核组

1.思想道德建设组审核人:王江华

2.领导班子建设组审核人:解文元

3.师德师风建设组审核人:李晓峰

4.校园文化建设组审核人:杨醒思

5.校园环境建设组审核人:李乔飞

6.阵地建设管理组审核人:刘有峰

负责对测评细则中各项指标进行研究、制定材料目录、明确缺项任务和整改时限、对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核等。

(三)材料管理组

成员:胡忠艳 张咪咪 李朝琴(辅导员) 车敏(辅导员) 雷蓓(学生志愿者) 王雪娇(学生志愿者)

负责各项通知的发送传达,各项材料的打印、收交,已有材料的归档管理。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材料收交工作,学习《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理解吃透各项指标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创建全国文明校园的第一责人,要明确本单位材料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9月4日前报宣传部张咪咪处)

2.各部门、各学院要对照测评细则查缺补漏、制定计划、统筹推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各学院、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文明校园创建资料库,逐年整理归档,以便资料的随时调取;从9月份开始,各学院、各单位按照测评细则启动建立完善2020年文明校园创建档案,年底学校将进行验收。

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材料整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办结“消号”,如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将予以全校通报。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