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高水平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延安精神研究中心特设立“延安精神研究中心培育研究项目”,旨在培养教师对延安精神和中共中央在延安的十三年历史的研究兴趣,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为高水平项目申报积淀前期成果,提高我校高水平研究项目的申报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由申报人按照申报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课题申报人为1人,不设项目组成员。
二、项目选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论述、延安时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展开,选题应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等高水平研究项目的选题要求相吻合,具有前沿性和创新性。
鼓励青年教师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跨学科选取研究内容。
三、本项目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按照择优立项的原则,根据实际申报数量和质量酌情确定立项数量,根据课题申报质量给予1—2万元经费资助。之前已经立过延安精神研究中心培育项目、尚未申报成功高水平项目的此次评审不予考虑。
四、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5份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延安精神研究中心(新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楼513)。
联系人:王东维 电话:13629117838
张志强 电话:18700137528
附:延安精神研究中心培育研究项目课题申报书
延安精神研究中心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