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研究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研究阐释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选题应紧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研究阐释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出席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就文艺工作、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文化传承发展等主持召开会议并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中心。自主设计选题申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金额
本专项项目拟资助15-20项,资助经费根据研究实际确定,一般情况为1-2万元/项,具体以立项通知为准。
三、申报要求
1.选题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研究重点,明确研究目标,紧密围绕研究主题设计选题,能够形成完整的研究体系。
2.项目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和指导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的,可放宽条件)。
3.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联项目超期未结题的、省教育厅项目超期未结题的。(2)选题与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无关,不具有研究价值的。(3)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四、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本研究项目周期为:自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2年。项目研究成果要求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一篇或省级以上报刊理论版文章一篇(2500字以上),研究报告一份(不少于1万字)。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请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562540262@qq.com。
五、项目结项
1.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和高质量学术论文,逾期未能结项且无正当理由的,予以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在研期间,取得相关研究内容成果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结项:
(1)项目负责人获批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的。
(2)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的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
(3)决策咨询成果得到省部级主要领导人采纳并做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
(4)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党委部门采用收入宣讲培训汇编资料的。
(5)符合《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对在中央“三报一刊”等发表理论宣传文章的认定标准和奖励办法》(陕宣字〔2019〕71号)规定的。
六、项目管理
本项目由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重点考察项目组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组成员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结题按《延安大学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申报书
2.论证活页
3.汇总表
联 系 人:刘江 联系电话:0911-2650174
科研处
2023年10月11日